“没想到建议落实得这么快,办得这么好,这下好了,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有保障了。”……近日,广安市人大代表、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江勇,收到市公安局《1125号建议案答复》后,格外激动,感叹不已。
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,摩托车、电动车数量也得到了迅速攀升,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,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问题。为此,在今年广安市六届三次代表大会期间,江勇代表通过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,及时提交了《关于规范我市非机动车管理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》建议案,并从“加大宣传、严格培训、完善制度、推行保险、强化监督、加强立法”等六个方面,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。
建议得到了市委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认真落实。今年以来,为切实抓好非机动车辆规范管理工作,广安市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不断强化非机动车的规范管理,并取得了明显成效。截止目前,共查处“三车”(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)交通违法15800余起,纠正警告教育“三车”驾驶人员3.2万人次,拆除遮阳伞蓬9800余把,伞把装置500余个,督促900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签订承诺书,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20100余辆,电动车、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5%,同时,先后协助单位、学校、市场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68处。
一个个问题的解决,一件件实事好事的办理,江勇十分感叹,人大代表真情建言,为的就是要大力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治理,预防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江勇表示:在今后的履职实践中,将持续关注交通安全,强化重点治理监督,让社会和谐稳定,让千家万户和谐幸福。